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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节操 做纪律上的干净人
—四论知行合一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
来源:西藏日报  更新时间:2016-05-20  作者:  【打印本页】【关闭本页】

  正确用权、谨慎用权、干净用权,是衡量一名党员是否合格的重要标准。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让每一名共产党员都心存敬畏、手握戒尺,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做纪律上的干净人。

  什么是节操?节操,是指“见利不亏其义、见死不更其守”的品德,“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气节。一个人如果没有了节操,就像航船迷失了方向,就会随风摇摆。中国共产党人最讲节操,视“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为党员干部立身处世最根本的底线。刘少奇同志说,“共产党就是代表人类正气的。”每一位共产党员,都要像珍惜生命一样珍惜名节和操守,做到心存敬畏、手握戒尺,廉洁从政、从严治家,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始终保持干事创业、开拓进取的精气神,做“平常时候看得出来,关键时刻冲得上去”的合格党员。

  厉行党纪国法,是个人干净的重要保障。“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一个国家,如果没有纲纪和法度,社会就会成为“一盘散沙”;一个政党,如果没有纪律和规矩,廉政上必然会出问题。只有切实强化法纪意识,心中高悬法律的明镜,手中紧握法律的戒尺,言有所戒、行有所止,时刻保持自我约束,不触法律的高压线、不越纪律的红线、守住廉洁的底线,才能有所为有所不为,真正做到廉洁合格。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党纪党规严于国家法律,党内法规是我们党的一大政治优势。作为党员,既要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更要模范遵守党纪党规,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始终以党纪国法为准绳,时时用《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范思想和行为,处处以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党委“约法十章”“九项要求”严格自律,努力形成尊崇党章、遵守党纪的良好习惯,使我们的党始终保持先进性、纯洁性,始终充满凝聚力、战斗力。

  依法治国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和保障。党员应当成为知法懂法守法的表率,坚持宪法法律至上,自觉维护宪法权威,带头树立法治理念、维护法律权威,弄明白法律规定什么事能干、什么事不能干,心中高悬法律的明镜,手中紧握法律的戒尺,做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自觉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把法治的第一粒扣子扣好。要学会用法治思维思考社会问题、用法治方式解决社会问题,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带头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标杆。

  廉洁自律是广大党员的立身之本、处事之道和为政之要。廉洁自率是党和人民对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全区每一位党员都要牢固树立西藏虽然高寒缺氧、条件艰苦、处于反分裂斗争主战场,但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问题上没有任何特殊性的思想,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重、自醒、自警、自励,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界限,自觉抵制各种诱惑,把好权力关、金钱关、美色关、亲友关,以“吾日三省吾身”的思想觉悟和“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的言行举止,彰显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和廉洁操守。

  

责任编辑:邵亚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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