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阿里地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民主集中制等工作原则,认真选准用好党和国家需要的好干部。
一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始 终注重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断完善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各项措施,建立健全书记办公会议、地委会议对重要干部任免集体讨论决定制度,规范议事决策规则和 干部任免的酝酿、讨论决定程序。在充分尊重民意、重视分管领导意见、注重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认真酝酿协商,积极发挥集体智慧,增强班子的团结和活力, 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的水平。
二是坚持用人标准。始终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坚持五湖四海和“三个离不开”原则,把干部的德放在 首位,突出政治标准,把在反对分裂、维护稳定中的表现作为选拔使用干部的首要条件,注重选拔立场坚定、旗帜鲜明、行动坚决的干部担任县乡和地县机关部门的 主要领导,努力做到选贤任能,用当其时。对在反分裂斗争中思想认识模糊、态度暧昧、行动不够坚决的,坚决不予提拔使用。
三是坚持注重实绩。始终坚持把工作实绩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把在发展稳定中、在基层基础工作中表现突出、 实绩明显的干部进行提拔使用,对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长期在基层工作,基层工作经验丰富,群众工作能力强,业绩突出,为农牧区的改革发展稳定 做出积极贡献的干部安排到重要岗位上,对不好好干工作、送钱送物拉关系打招呼走后门的干部坚决不予使用。
四是坚持注重基层。始终注重从基层一线、驻村驻寺一线、急难险重岗位培养选拔干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使 用基层干部。在干部调整使用过程中,提拔使用的干部以后备干部、长期在条件艰苦、高海拔县乡工作以及驻村、驻寺的优秀干部为主,绝大部分都是来自基层一线 和驻村、驻寺的干部。2011年以来,提拔的县级干部中,具有乡镇党政正职任职经历的占22.2%,驻村驻寺干部占73.3%。
五是坚持注重公认。始终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干部、群众意见建议,认真落实民主推荐、民主 测评、考察预告、任前公示、任职试用期等制度,扩大广大干部、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实际工作中,把干部、群众满不满 意、支不支持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一个重要标尺,对民主推荐票数少、不被群众拥护认可的干部,一律不确定为考察对象;对考察中同意率达不到2/3的一律不予 研究,对在考察和公示期间收到反映又未能查清楚的暂缓使用,经调查核实且影响任职的一律不予使用。
责任编辑:贡觉群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