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文件的要求,西藏阿里地区水利局委托湖北永业行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承担西藏阿里地区水利局《西藏阿里地区狮泉河重点河段治理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依据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公示,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一、建设项目概要
本项目总投资14094.37万元。工程主要治理狮泉河及其支流,涉及阿里地区革吉县、噶尔县,河道综合治理长度为34.5km,其中:(1) 狮泉河干流24km;(2) 两岸一级支流段治理长度为10.5km。本次狮泉河重点河段治理工程新建防洪堤、护岸工程共7个工程段10处,累计长28135m,其中:防洪堤工程4处,总长12565m;护岸工程6处,总长15570m。布设下河踏步共计77座,排水涵共计布设63座,分布于各防洪堤段。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西藏阿里地区水利局/次旦卓嘎/15289040558/aliguijianke@163.com
三、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湖北永业行评估咨询有限公司/阳泽雄/13989907106/ 673041640@qq.com
四、评价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⑴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接受建设单位委托,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及规划确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
⑵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对建设项目进行资料收集、现场勘探并协助建设单位进行公众参与调查;
⑶编写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各个专题;
⑷汇总各个专题的工作成果,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⑸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送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机构,由技术评估机构组织专家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技术评估;
⑹按专家意见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修改,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2、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
建设项目概况与工程分析;区域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环保措施及其经济可行性论证;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等。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本项目及建设情况的了解程度;
2、公众对本项目施工期的环境污染及影响认识;
3、项目运营对公众生活和工作的影响;
4、公众对本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六、公众提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的意见可以通过信件邮寄、电子邮件或电话与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评单位联系,提出意见和建议。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
本次公告的有效期为刊登之日起10个工作日。
责任编辑:旦增卓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