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文件的要求,西藏阿里地区水利局委托湖北永业行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承担西藏阿里地区水利局《西藏阿里地区象泉河重点段河段治理(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依据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公示,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一、建设项目概要
本项目总投资7938.00万元。建设规模:1、香孜乡一段保护左岸的香孜遗址及大面积的农田、草地及右岸的香孜组、农田及草地新建护岸长2336m,其中左岸长1160m,右侧护岸长1176m;2、香孜乡二段保护右岸的香孜寺庙及大面积草地,对岸坡淘蚀严重的采取护岸进行防护处理,护岸长度为620m。3、香孜乡三段保护左岸的草地进行护岸处理,护岸总长度为650m。4、香孜乡四段保护下也组,设计护岸总长度为1190m。5、香孜乡五段保护河道左岸边缘的大面积的草地,根据现场实际确定总长度为1486m,分为两段,上游香孜组段长936m,下游香孜乡政府段长550m。6、香孜乡六段以保护河道左侧的大面积草地及其尼组新建护岸总长度为4400m。其中右侧一段长1900m,二段长2500m。7、底雅乡古让段左岸及右岸为陡峭的高边坡,边坡以上为耕地。根据地形条件共新建堤防四段,总长2435m:其中左岸长960m、右岸长690m、支沟左岸长397m、支沟右岸长388m。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西藏阿里地区水利局/次旦卓嘎/15289040558/aliguijianke@163.com
三、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湖北永业行评估咨询有限公司/阳泽雄/13989907106/ 673041640@qq.com
四、评价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⑴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接受建设单位委托,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及规划确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
⑵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对建设项目进行资料收集、现场勘探并协助建设单位进行公众参与调查;
⑶编写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各个专题;
⑷汇总各个专题的工作成果,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⑸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送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机构,由技术评估机构组织专家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技术评估;
⑹按专家意见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修改,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2、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
建设项目概况与工程分析;区域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环保措施及其经济可行性论证;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等。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本项目及建设情况的了解程度;
2、公众对本项目施工期的环境污染及影响认识;
3、项目运营对公众生活和工作的影响;
4、公众对本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六、公众提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的意见可以通过信件邮寄、电子邮件或电话与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评单位联系,提出意见和建议。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
本次公告的有效期为刊登之日起10个工作日。
责任编辑:旦增卓嘎